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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被亲生父母送养,14岁时与人“私奔”生子……近日,16岁周玲的“丈夫”江枫因涉嫌强奸罪被渝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7个月大时,周玲被已有三个女儿的父母送养出去。2012年2月,因不满养父母指婚,不到14岁的她独自跑到人和某理发店当起学徒,期间恋上28岁的客人江枫并随他去新疆打工,先后生下两个女儿。去年8月,民警在新疆将江枫抓获。 近日,渝北区法院审理认为,江枫因明知周玲不满14周岁而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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