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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八卦] 幼师解决孩子间争执的策略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4-11-19 09:53:59|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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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个冷眼旁观者


    实践是提高幼儿自我调节能力的最好途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尽可能创设较多的实践机会给幼儿自己,让他们学会解决问题,提高自我调节的能力。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当幼儿遇到困难时,我们首先是鼓励幼儿去尝试、去探究,而不是简单地提供帮助与解决;当幼儿之间发生争执时,我们不再仅仅是争取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而是有意识地让幼儿自己去解决,从而提高幼儿的应变能力,和心理自我调节的能力。


    事例及分析:午餐后,张想加入刘她们的手绢花游戏,可刘她们却以人多为由,拒绝了她,[矛盾起因]。张伤心极了[受挫],边哭边说:“你们一会儿把我当好朋友,一会儿又不带我一起玩……”双方争吵了起来[试图改变、矛盾激化]。刘心和她们继续自顾自玩了起来,张只好另找其他同伴玩[自我调整]。第二天,张特意带了一个会说话的娃娃[作出新的尝试],一下吸引了刘心和她们的注意,并提出要和张一起玩[目的达成],张说:“昨天,你也不带我玩的”[小小报复、试探]。刘想了想说:“那你来我们和你一起玩,我们交换着玩”。张想了想,随即同意,大家又一起高高兴兴成为了好朋友。[和好、协商成功]


    在整个过程中,我始终作为一个旁观者,观察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不急于当个“秩序警察”。遇到孩子发生矛盾,老师出面通常很快就可以调停孩子间的冲突,但是这样做无助于儿童建立与同伴之间的自然关系。因为“警察”不在场的时候,还会发生混乱。当孩子之间发生的争执,不足以出现伤害时,老师不妨只作个观察者,同时也是给他们提供更多探索和学习人际关系的机会。因为,可能你当时听到的、看到的很可能是一面之词、一面之象,我们对孩子们当时发生矛盾的起因不是很了解,太具体的指导反而让其不知所措、陷入困惑。那样做,只能把事情搞复杂,恶化孩子的生存环境。孩子们的争斗,无非是因玩具、食物,或者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开场和结局。我们不充当孩子们的“秩序警察”,不当裁判员,既不袒护、也不斥责、也不介入,给孩子解决自己问题的权利。


二、做个事件分析者


    孩子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成年人不便过多干涉,让他自己来解决这件小事,为以后应对纷杂世界积累经验。不过,姜是老的辣,我们有的是经验,提供建议和帮助也是应尽的义务。


    帮他分析,通过一个问题来判断肇事者是有意还是无意——刚才是怎么回事?那个小朋友经常这么做吗?他还打过别的小朋友吗?另一些问题,也可以佐证——你抢过他的东西吗?你不小心撞过他吗?也许对面的小家伙人高马大,欺负周围的每一个孩子;也许他只是无心之举。如果是无意的冲突,我们可以用一种宽容的心态来对待。


    事例:刘说:“大树(日本孩子,语言交流有困难)总是推我,还不让我玩他的玩具”。


    引导分析:我问:“大树的玩具让谁玩呢?”刘说几个小朋友的名字。我反问:“你知道为什么吗?”刘边摇头边说:“我也说了有礼貌的话了呀。”我说:“是的,虽然你也说请你给我玩玩,可你还没等他同意,就伸手了,大树听不太懂,就会以为你要抢他的玩具,当然就要作出反抗的动作啦!”。说完,我让刘观察了一会儿其他几位孩子与大树交往的方式,刘知道了,说出请求后,别人表示同意后才能行动。


    帮助幼儿建立社交,注重情感疏导,让幼儿学会用适宜的方式表达情感。要培养幼儿对人或事物的积极态度和情感。首先要对人的情绪、情感有所识别,知道与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相对应的面部表情,要让幼儿识别到什么会引起各种情感。情绪和情感的识别是建立在幼儿的道德情感的基础之上的。让幼儿知道在交往中被同伴多次拒绝,没有人愿意与你一起游戏,就会成为孤独的人,因而沮丧内疚;你得鼓励孩子自己解决问题,化敌为友是最好的策略。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轻易断言“那是个坏孩子,我们不和他玩了”,即使那真是一个坏孩子,他们也可以成为朋友。


三、做个提供策略者


    很多时候,当孩子们感觉到自己被受侵害时,往往只有一种方式,就是告诉老师或成人,可事实上,一天中我们会遇到无数次类似的状况,老师或成人经常没时间来应对每一次的矛盾和争执,即使老师有时间和精力来帮助孩子处理好每一次争执,长此以往的结果是:孩子获得的只有求助一种解决方式,而这种方式是被动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方式也经常会失效,这种被动的意识也会给自己将来的处世观造成很大的困惑。俗话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过分消极的保护只会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只有积极的保护——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孩子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技能。


我教孩子们学会主动解决争执的方法是:


☆方法一:主动维权


    首先向侵害方告之:告诉他,你受到了侵害。例:刚才用椅子撞到我了(拿了我放在这儿的玩具了)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因为往往有时,侵害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了不便和影响。


    其次:向侵害方提出自己维权意图:请你向我说“对不起”(请你帮我一起捡起来等等)。当然,我们也要求侵害方,面对对方,说出道歉的理由,以及作出相应的弥补。例:对不起,我搬椅子不小心撞到你了,你疼吗?让我帮你揉揉!。一般如果是无意的行为很快,双方就得到了自我调解。而且在幼儿园中争执的起因,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无意行为造成的。


☆方法二:协商解决


    当有些状况,双方都无法证明自己的时候,我们一般指导孩子自我协商解决。以争抢椅子为例:两个孩子都认为这张椅子是自己,发生了争执。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大家都放下椅子,进行协商,互相说服对方,直至双方认可。


2、邀请旁证或其他同伴协助解决。


3、用猜拳等传统方式,进行决断。


    通过协商,孩子们就有机会去理解体验不同的心理状态,特别是理解他人的心理,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摆脱过分自我中心思想。从而学会在不同的场合、不同情境中适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寻求多种途径解决问题的方式。


☆方法三:自我保护和求助


    如果是受到伤害行为,首先要尽量保护好自己不受到较大的伤害(遮挡、躲避等等),然后再来向成人求助。我们不鼓励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处世方式,也不赞成,武力相向的“勇敢”。这样,在受到外界不良刺激影响时,幼儿就能够依靠对自己适当评价,及时调整心态,进行自我调节、自我激励,保持心理状态的稳定性。


    现代社会对一个健康的人的标准是包括心理、生理的健康外,还包括良好的适应社会能力。对处于关键期的幼儿来讲,在认识、交往过程中,当受到外界刺激影响而产生不稳定的心理状态时,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因去有效地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实施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行为,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当前环境的能力,减轻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适应社会,是非常必要的。




发表于 2014-11-19 09:57:18|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孩子也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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