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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某人和妻子协议离婚,未明确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归属,男方欠钱被告,法院有可能会查封这栋房屋吗?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后男方欠别人钱,被告上法院,除此房屋外,没有别的资产,那么法院会将此房屋当做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吗?
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可知: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则可能会被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而作为共同被告;若是离婚后男方的欠款,则仅属于男方的债务。离婚时未对房屋进行处理,则房屋仍然为共同财产,理论上可以要求拍卖房屋支付欠款,但若仅为这一套房屋需用于居住,则被拍卖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好评是我们继续免费专业解答问题的动力,以上回答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