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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舅舅遗孀赡养老人问题

发表于 2014-3-14 14:13:26|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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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外公有两个孩子,我妈跟我舅。我舅去世比较早,留有一女儿。后来我舅妈没改嫁,而是通过我舅生前遗留财产及抚恤金盖了新房,然后又入赘一男的,等于说舅妈还站在我外公门上。但是我舅妈不孝顺,对外公跟外婆很恶,将外公由新房赶出来,舅妈跟新舅舅给了两万块给外公算房子的份子钱。因为舅妈跟新舅的不孝顺,外公跟外婆在我妈妈这边生活。现在问题是,外公得了重大疾病,需要抢救,需要进icu抢救。现在已转普通病房,当初舅妈不让救外公,不让治疗,就让我外公这样静静等去世。但是我妈妈舍不得,再多钱也让外公治疗。现在外公救活了,可是还没出院,我家里已经耗尽了钱给外公续命。舅妈到现在只上了5000块,不愿意再继续出钱给外公看病了。她的理由是外公现在是在我妈妈这边生活不愿意继续承担费用。我想问的是我家已做到仁至义尽,家里真的没钱了,但是不舍得放弃外公的治疗。老家农村,从事理上看大家一致认为赡养老人应该是舅妈跟新舅秉承我舅舅的遗志去完成,我妈妈大可不出任何力气,但是妈妈善良耗钱钱财给外公续命。我想请教专家帮忙看看,如果走司法途径,跟舅妈打官司是否能通过法律让妈出钱给外公看病尽到赡养的义务呢?

答: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故你舅妈和他现在的老公对你外公外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若你舅妈的行为侵害了你外公外婆对你舅舅享有的继承权,他们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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