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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妻子娘家开了家酒楼,月子2个月后就回家工作去了,孩子由我母亲养着,她从来没跟我母亲打过电话关心过一句,我妻子有一个姐姐并有一个女儿,我的孩子现在6个月。如果我跟我妻子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我是独身子女,并不会再生育!麻烦各位解答下!
答: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走到一起不容易。故首先建议您理性分析、努力争取后再做决定!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原则予以判决。2周岁以内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判决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除外。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到律所当面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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