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2865 回复 0

丈夫在家境困苦的情况下离家打工,十八年未归,2013年突然发现我的户口本上多了个...

发表于 2014-3-10 15:41:31|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录后查看高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问题:丈夫在家境困苦的情况下离家打工,十八年未归,2013年突然发现我的户口本上多了个女儿多方追问得知那个女儿是他跟别人生的,我考虑了自己患病于世不久为了儿女有个依靠跟他协议离婚,条件是儿子跟他一起生活,(儿子已结婚了)他自愿要给八万元这么多年的抚养费、我因为儿子夫妻俩跟他生活没有现要这个钱,手续也办好了,四个月后他给儿子两万元钱不要儿子跟他住了,儿媳孕期,俩孩子无居无靠去场打工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才能争取儿子的合法权益? 我后悔没有追纠他重婚罪、没有拿那八万抚养费,没有索要补偿费,离婚了他不管儿子了……。 儿子是真正的无居无靠,他爸走的时候我娘仨住老二的养圈,他走后我只有养活孩子的本事,孩子上学都是我大弟弟和姐姐借给我的,女儿大学时他通过孩子大娘给了三千五百块钱,我现在住娘家跟老娘住河边船房,生病都没有告诉任何人,明知道无望, 我想要求他给儿子盖两间房子,媳妇生孩子后有地住,哪怕是泡沫板房,

回答: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通常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重婚的(包括: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已犯重婚罪,不因离婚而消除。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观看视频号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