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1869 回复 4

过敏宝宝辅食添加小要诀

发表于 2013-8-3 16:54:57|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录后查看高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妈妈问:我家Shawn即将满6个月,到了该添加辅食的阶段,可我忧心忡忡,不知所措。因为Shawn和爸爸一样,是过敏体质,Shawn曾出现过对普通奶粉过敏的问题。如今到了添加辅食的阶段了,作为妈妈迫切想了解过敏宝宝辅食添加的一些要领。
  过敏,究竟是怎么回事?
  过敏是一种机体的变态反应,是人体免疫系统对来自空气、水源、接触物或食物中天然无害物质出现的过度反应。过敏体质的宝宝在0-12个月期间出现最多的过敏症状是食物过敏,食物过敏会引起呼吸道、皮肤或肠道的不适症状,严重的话,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对于过敏体质的宝宝来说,辅食的添加必须小心、谨慎,步步为营。 婴幼儿容易发生食物过敏的原因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点:  肠道屏障功能尚未发育成熟;  胃肠道局部免疫水平较低;  肠道菌群的改变可能导致食物过敏。
  牢记四大添加原则 一般情况下,辅食添加需要遵循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由一种到多种四大基本原则;而对于过敏体质的宝宝来说,还需遵循四个特别原则哦! 原则一 延缓辅食的添加 给过敏体质的宝宝添加辅食,必须在宝宝6个月大之后;尤其是有过敏家族史的宝宝,最好再推迟1-2个月添加。 原则二 从低过敏原食物开始 给过敏体质的宝宝添加辅食,应该从低过敏原食物开始,如铁强化米粉和家庭制作的粥、 苹果、根类蔬菜等。 原则三 回避高风险致敏食物 给过敏体质的宝宝添加辅食,要尽量回避一些易引起过敏反应的高风险致敏食物。因为何时接触食物性过敏原在过敏性疾病过程中起关键作用,越晚接触或越少接触过敏原,过敏反应就越少发生。虽然任何食物几乎都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但最常见的是这七类食品:小麦、牛奶、鸡蛋、花生、坚果、鱼贝类、大豆。 原则四 从1/12开始 给正常的宝宝添加一样新的辅食时,一般都从1/4的量开始尝试;给过敏体质的宝宝添加,不妨从1/12的量开始,以免量多引发过敏。
发表于 2013-8-3 17:02:05|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辅食添加小锦囊
  1. 坚持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是预防宝宝食物过敏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因此,母乳喂养最好坚持到宝宝6个月,甚至延长到宝宝对食物过敏的自发消失期,即10-12个月。 2. 辅食添加前,咨询并听从医生的指导 过敏体质的宝宝,对哪些食物可能过敏,医生能给出更专业的诊断与意见,所以添加辅食前,先听听医生的意见,先吃哪些,怎么吃。 3. 找出过敏原,保持膳食平衡 通过食物过敏的筛查性检查和实验,找出可能的致敏食物后,从宝宝的食谱中剔除该食物;但同时必须用其他食物替代,以保证宝宝的营养均衡。 4. 培养细嚼慢咽的好习惯 细嚼慢咽不仅可以增加唾液及其他消化酶的分泌,促进消化,还具有消除活性氧毒性的作用,从而减轻过敏症状。 5. 保持干净很重要 每喂一口辅食,都最好将残留在宝宝口角周围的食物及其汁液及时擦干净,以防止出现食物残汁皮肤过敏。
发表于 2013-8-3 17:11:37|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见过敏的常规处理
  牛奶蛋白过敏 牛奶蛋白导致的过敏反应是最常见的一种儿童过敏。幸运的是,随着宝宝的长大,80%-90%的宝宝在5岁后不会再发生牛奶蛋白过敏。母乳喂养和配方奶喂养都有可能发生牛奶蛋白过敏,但母乳喂养的发生率最低。
  ● 母乳喂养的宝宝。 建议:继续母乳喂养,并将所有奶制品从妈妈和宝宝的食谱中移除。
  ● 配方奶喂养的宝宝。 建议:用水解配方奶或氨基酸配方奶替代常规配方奶,并将所有奶制品从宝宝的食谱中移除。 米粉过敏 一般情况下,米粉极少会引起过敏,而多数是由米粉中的其他添加物引起的,所以不妨更换其它品牌的米粉进行尝试,或者索性自制米粉。 建议:如果宝宝仍发生过敏现象,应停止喂食米粉,及时就医。 蛋黄过敏 对蛋黄过敏的宝宝。 建议:等到宝宝的肠道发育进一步完善,对异种蛋白的屏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后,再添加蛋黄,一般建议是等到宝宝8个月甚至2岁之后。 添加的量可从1/12个蛋黄开始,如果连续添加两三天后宝宝没有出现消化不良或皮疹等不良反应,再增加至1/8个蛋黄;如果再过两三天后仍无异常反应,可加至1/4个蛋黄,直至一个整蛋黄。在添加蛋黄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就要暂时停止添加或维持所能接受的蛋黄量,待大便正常或皮疹消退后再行少量增加,不能操之过急。
发表于 2013-8-4 14:12:53|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  过敏很恼火
发表于 2013-8-14 11:19:16|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 先收藏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观看视频号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