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查看高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问:
财产(遗产)纠纷,被迫签写将财产均分的协议
1998年我妈带着我(8岁)和继父结了婚,一直生活到2012年,两人离婚,离婚时我23岁,离婚后我选择和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无子,我和继父感情甚好,他对我像亲女儿,我待他如亲父亲,结果在2014年6月3日父亲病重身亡,没有遗嘱,他的家人在6月5日吃完丧宴那天胁迫我签下财产三人均分的协议(他大哥---已死,二哥,和我),拿着仅有的一份协议走人了,到现在没有任何消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我咨询了我们这边的律师,这边律师说不能算做赠与协议,因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我父亲,我无权赠与啊,请问是不是这样啊?到底能不能按赠与协议算呢?谢谢您了王律师
没有事发当时的证据,但是后面有个电话录音,是和我父亲侄女的录音,录音里有个大概当时情况的描述(我描述的),不知道是否有用,还有个事发当晚我发的短信,表示对这件事情的气愤。
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可知: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简单回答仅供参考;毕竟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故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好评是我们继续免费专业解答问题的动力,以上回答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重庆家事律师网 www.cqjsl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