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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女方要求离婚;我能要回我花的钱吗
我们于14年2月14领证;我们属于二婚;原来她那头有俩个小孩;现在要求到前夫那去带孩子百般相劝无果;我同意离婚她说回去筹钱。现在电话打不通信息不回,前几天有人看见在她前夫家;我结婚给彩礼还有戒指衣服还有出去一趟总共花掉63730;当时她提出离婚归还40000我家同意现在我能要回我花的钱吗;现在 她自己说怀孕了;要是怀孕了法律上我能离婚吗//
答: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故首先建议您理性分析、努力争取后再做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可知:若协商无法解决,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退还材料的条件是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但从你的材料看是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故法院可能会因此酌定返还部分彩礼。女方怀孕期间,男方通常不能起诉离婚,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孩子不是男方的)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好评是我们继续免费专业解答问题的动力,以上回答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重庆家事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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