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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发现女方4年前已有外情,现又提出离婚,男方愿意担起儿女的一切养育费用,是否男方的家产可不分给女方?
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可知: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特别约定,离婚时原则上予以均分,但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孩子的权益;父母有抚育孩子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孩子抚育问题若不能协商解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跟谁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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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重庆家事律师网 www.cqjs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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