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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离婚了,房子判给女方,但双方未过户,女方能否卖房?

发表于 2014-5-8 19:00:11|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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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两人离婚了,房子判给女方,但双方未过户,女方能否卖房?
购房时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两个人离婚了,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但双方一直未办理产权人变更的手续,现在女方把房子卖掉了,并未通知男方办理任何手续,请问是否合法?是否不需要男方签署卖房契约等。另,这房子是按揭的,贷款尚未还完。

答: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走到一起不容易。故首先建议您理性分析、努力争取后再做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可知:既然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确定房屋产权归你,你有权单方卖房。房贷问题也应依据裁判文书处理。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好评是我们继续免费专业解答问题的动力,以上回答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重庆家事律师网 www.cqjs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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