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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出生的陈某来自广东韶关,是一名独生子女,成长于单亲家庭。今年2月,她与湖南籍男子结婚后,与丈夫及其家人共同租住生活于番禺区石壁街。4月份,她生下一个健康的儿子。初为人母的短暂喜悦过后,陈某开始体会到照顾孩子的辛劳,母乳不足,又不肯喝牛奶,三个月大的儿子经常因为肚子饿而大哭,令其睡眠不足,逐渐产生厌烦情绪。
2013年7月11日晚上8时许,陈某独自在家照顾儿子。儿子又开始哭闹不止,她越来越烦躁,竟产生了一个制止儿子哭闹的疯狂念头:她把儿子放在院子的地板上,返回屋里拿来一把锤子,一手扶起儿子的颈部,一手持锤子对着儿子的头部猛击一轮。哭声变得微弱后,陈某找来一个塑胶袋,将儿子装进袋里提到出租屋附近河涌边,再往袋里塞入一块大石头,一并扔进了河涌。回家后,陈某冷静地清理了现场,换洗作案时的衣服,还向家人谎称儿子不见了。
家属四处寻觅小孩不见踪影即报了警,公安人员经侦查,发现陈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她带回审查。最终陈某供认了自己锤死儿子并抛尸河涌的经过,并带公安人员到河涌找回儿子的尸体。
检察官为此提醒,部分刚刚成年的青年男女,社会和人生阅历尚浅,心智并未完全成熟,对承担生儿育女、经营家庭的重任的认识不足,如本案中的陈某不堪照顾婴儿的烦累,竟酿成杀儿的人伦惨剧。希望社会、学校、家庭多方联手宣传教育,提升青年对婚姻和生育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更成熟理性地对待人生大事。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