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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见闻] 农妇捡到男婴后又丢弃致死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发表于 2013-7-18 14:15:16|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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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门前捡得弃婴,因孩子患有先天疾病,送给他人抚养被退回,返家途中,她将孩子丢弃在了厂门口。而她的这一举动最终导致孩子窒息死亡。日前,被告人景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海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2012年6月某日晚,农妇景某在自家门前发现一襁褓,打开一看竟是一名男婴。等了近2个小时,景某也没发现孩子的父母前来找孩子。“肯定是故意遗弃的。”想到这里,景某突然寻思,村里有个人正托自己帮他领养孩子,不如就将这个孩子抱给他,岂不是一举两得。次日上午,经中间人张某介绍,景某将男婴送到了杨某家中。不料,刚接过孩子,杨某便发现孩子脸色不对,一心想领养个健康孩子的杨某当即将孩子送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确定孩子患有先天疾病。当日,杨某又将男婴退还给了景某。

  当晚,景某找到一个纸箱子,将孩子放了进去,然后放在了一家布业公司厂门口。次日凌晨,布业公司保安发现了纸箱中的男婴,当时孩子早已没了呼吸。经海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男婴系体位性窒息死亡。据此,海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于 2013-7-18 16:10:16|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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